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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的通知


公告发布日期:2009/9/18

院属各系(部)、处(室),各学生班级:

        根据省教厅办公室《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现就我院2009年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:

        一、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时间为:10月1日至8日,共8天。其中:10月1日、2日、3日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;10月4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;10月3日(星期六)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、6日;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公休日调至10月7日、8日,学生9月30日(星期三)下午不上课,10月8日到校上晚自习。9月27日、10月10日全院上课(班)。9月27日补第五周星期三的课,10月10日补第五周星期四的课。9月26日(星期六)、10月11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
        二、放假期间,要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。学生离校前,各系部及辅导员要对学生进行卫生安全教育,要求学生国庆放假期间不要到疫情区域旅游,在家认真做好体温监测,返校后把经家长签字确认的体温监测表交辅导员。对留校学生,要继续坚持晨检制度,每天测试体温,出现体温达37.40C的学生,要及时报告辅导员并到医院就医,有异常情况及时向校医报告,并由系部安排单独居住观察隔离治疗,体温正常后才能回原寝室。假期结束后,各系部要在校门处对返校学生严格进行体温检测,10月8日晚各班要加强晚查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 三、放假期间,学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。各值班人员要加强值班工作,尽职尽责,保证通讯联络畅通,遇重大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带班、值班领导,学院实行值班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保卫处要维护好校园安全。加强治安巡查,严格门卫制度,对进出校门的外来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,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值班领导。


乐山职业技术学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九年九月十七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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